新规范对防水提出了相关要求,在防水工程设计工作年限上,要求屋面防水工程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20年,室内防水工程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25年,地下防水工程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建筑结构设计年限(50年)。这一要求与GB 55030—2022《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》一致。
卫生间防水和防潮应符合下列规定:1)卫生间地面应设防水层和地漏,且应有坡向地漏的排水坡,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%;2)卫生间淋浴区墙面防水层高度不应小于2.00m,且不低于淋浴喷淋口高度,剩余墙面和顶棚应做防潮层或采取防潮措施;3)洗面器处墙面防水层高度不应小于1.20m。4)除本条第2、3款外的卫生间其他部位墙面、地面防水的泛水翻起高度不应小于0.25m。
据住建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,新规范结合我国近年来住宅项目建设实践,在对现行住宅标准实施情况评估的基础上,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,提出了住宅项目的底线要求,将更加有力支撑城镇住宅高质量发展。